产品名称: |
阿维·氟酰胺 |
产品编码: |
086330104000010008808 |
产品分类: |
农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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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登记证号: |
PD20130157 |
产品标准号: |
Q/HZ-JV050-2009 |
生产许可证号/批准文号: |
HNP 33121-A8559 |
最小包装净含量: |
15毫升 |
包装规格: |
15毫升/袋 |
注册商标: |
拜耳、稻腾 |
生产企业: |
拜耳作物科学(中国)有限公司 |
产地: |
德国 |
毒性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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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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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效成分及含量: |
有效成分 |
含量 |
使用范围及施用方法: |
登记作物名称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 |
施用方法 |
安全间隔期: |
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 |
注意事项: |
1.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 2.本品对鱼类有毒,故严禁在养鱼、虾、蟹等水生生物养殖的稻田使用。稻田施药后,不得将田水排入江河、湖泊、水渠以及水生生物养殖的池塘。 3.严禁在河流、湖泊、池塘和水渠等水体中洗涤施用过本品的药械。 4.在稻桑混栽区使用本品,应避免喷到桑叶上或使药剂飘移到桑树上。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。 5.配制和使用本品时,应穿防护服,戴手套、口罩,严禁吸烟和饮食。 施药后,要及时清洗全身和防护服。 6.妥善处置盛装过本品的容器并将其置于安全场所。 7.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8.施药时应密切关注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施药时远离水产养殖区及河塘等水体。 9.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。 |
贮藏条件: |
1.本品应以原包装加锁放置于阴凉(小于40℃)干燥处和儿童、无关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。 2.避免阳光直接照射,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种子、肥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3.搬运及运输过程中,轻拿轻放。运输中应注意防雨防潮。远离火源、热源。 |
中毒与急救: |
1.一般建议:将中毒者转移出危险区域至安全区域,使其侧卧。立即除去被污染衣物。 2.如果吸入:立即转移至有新鲜空气的区域。使中毒者放松。立即拨急救电话。 3.皮肤接触: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,如有条件立即用聚乙二醇400清洗,再用大量清水冲洗。 4.眼睛接触:立即用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,如刺激加剧或持续应立即就医。 5.误服:清洗口腔,不要催吐,速携标签就医治疗。 6.对医生的建议:基本急救,除去污物,对症治疗。无特效解毒剂。 7.如发生中毒事故,请拨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24小时咨询服务电话:010-83132345。 |